一、基本宗旨
本届“挑战杯”竞赛,旨在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的重要举措,对于营造我省高校科技创新氛围,提升我省大学生科技创新能力,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落实科技创新在国家发展全局的核心位置,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引导和激励在校大学生实事求是、刻苦钻研、勇于创新、多出成果,并在此基础上促进高校学生课外学术科技活动的蓬勃开展,推动高校科技成果向现实生产力转化,在较高层次上展示我省高校的育人成果,加快建设中原经济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中原崛起河南振兴发现和培养一批在学术科技上有作为、有潜力的优秀人才。
二、参赛资格
凡在2019年6月1日以前正式注册的我省全日制非成人教育的各类高等院校在校专科生、本科生、硕士研究生(不含在职研究生)都可申报作品参赛。
申报参赛的作品必须是距2019年6月1日前两年内完成的学生课外学术科技或社会实践活动成果。毕业设计和课程设计(论文)、学年论文和学位论文、国际竞赛上获奖的作品、获国家级奖励成果等不得申报。
三、申报要求
申报参赛的作品分为自然科学类学术论文、哲学社会科学类社会调查报告和学术论文、科技发明制作三大类。自然科学类学术论文作者限本专科生。哲学社会科学类社会调查报告和学术论文限定在哲学、经济、社会、法律、教育、管理6个学科内。科技发明制作类分为A、B两类:A类指科技含量较高、制作投入较大的作品;B类指投入较少,且为生产技术或社会生活带来便利的小发明、小制作等。
申报参赛的作品可分为个人作品和集体作品。申报个人作品的,申报者必须承担申报作品60%以上的研究工作,作品鉴定证书、专利证书及发表的有关作品上的署名均应为第一作者,合作者必须是学生且不得超过2人;凡作者超过3人的项目或者不超过3人、但无法区分第一作者的项目,均须申报集体作品,集体作品的作者必须均为学生。每人限报一件作品。凡有合作者的个人作品或集体作品,均按学历最高的作者划分至本专科生、硕士研究生类进行评审。
各参赛作品涉及下列内容时,必须由申报者提供有关部门的证明材料,否则不予评审。动植物新品种的发现或培育,须有省级以上农科部门或科研院所开具证明。对国家保护动植物的研究,须有省级以上林业部门开具证明,证明该项研究的过程中未产生对所研究的动植物繁衍、生长不利的影响。新药物的研究须有卫生行政部门授权机构的鉴定证明。医疗卫生研究须通过专家鉴定,并最好附有在公开发行的专业性杂志上发表过的文章。涉及燃气用具等与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有关用具的研究,须有国家相应行政部门授权机构的认定证明。
各参赛高校要做好作品自查工作,签订承诺书,承诺作品符合“挑战杯”申报作品要求,接受竞赛组委会抽查。一旦发现不符合申报要求的作品,将取消参赛资格,该学校不得补报作品。参赛作品存在舞弊、抄袭、作假,或将国家课题、教师科研成果包装成学生项目的,均视为严重违规行为。经核实存在严重违规行为的作品,从该参赛学校总分中扣除相当于三等奖分值的双倍分数,同时取消该校参评集体奖项的资格。
参赛作品必须于申报前将作品项目名称、参赛学生和指导教师等关键信息在校内官方网站主页上进行不少于5天的公示,并将公示截图随作品一同报送。
1. 预审。成立省竞赛评审委员会,按照竞赛章程规定,对作品进行资格和形式审查,评出30%左右的参赛作品进入终审决赛。
2. 终审决赛。评审委员会推荐通过预审的一定比例的三类作品参加终审,接受评委问辩,最后评定作品终审成绩。其中,科技发明制作类作品须有实物或模型参展。同时组织终审作品的展示交流、实用科技成果转让洽谈和学生课外学术科技活动的校际交流。
评审工作以作品的科学性、先进性、现实意义为基本评判标准,各高校组织协调委员会负责初评。省竞赛评审委员会负责预审和终审并提出获奖名单。省竞赛组委会办公室负责对被质疑作品参赛资格的评判。
竞赛结束后,竞赛组委会对获奖作品保留一个月的质疑投诉期。若收到投诉,组委会将委托主办单位有关部门进行调查。经调查,如确认该作品资格不符者,取消该作品获得的奖励,重新计算作者所在学校团体总分及名次;如确认作品存在严重违规行为,该学校团体总分为零,取消该学校所获得的集体奖项,视情节严重取消该学校下届联合发起单位资格或参赛资格,并通报省竞赛组委会成员单位。
六、奖励方式
河南省评审委员对各高校报送的参赛作品进行预审,评出65%左右的参赛作品入围获奖作品,三类作品分别按入围作品总数的3%、8%、24%、65%设特等奖和一、二、三等奖(一、二、三等奖按本科院校、高职高专院校入围终审作品数分别评比)。本届竞赛以学校为单位计算团体总分,团体总分由“作品得分”和“校级赛事组织得分”两部分组成,并按照团体总分排名授予“挑战杯”“优胜杯”和“优秀组织奖”等奖项。
七、实施步骤
(二)网上申报
3. 科技发明制作类作品必须附有研究报告,并提供图表、曲线、试验数据、原理结构图、外观图(照片),也可附鉴定证书和应用证书。
(二)全省预审和参展准备阶段(5月10日前)
1. 4月下旬,省竞赛组委会办公室根据申报作品类别、数量聘请专家组成评审委员会,制定《评审实施细则》、《资格及形式审查实施细则》,对作品进行资格和形式审查,省竞赛组委会对申报作品进行预审。
2. 5月初,省竞赛组委会办公室向各有关高校下达终审参展通知及作品展览、演示等有关技术性规范要求。各有关高校按参展通知要求,做好参评参展的各项物资技术准备和组团、组队准备工作。
(三)终审、展览、总结表彰阶段(5月25日前)
1. 各高校参赛团队报到、布展。
2. 举行开幕式。
3. 省竞赛组委会对参赛作品进行终审,对参赛选手进行问辩。
4. 举行参赛作品展览、社会开放日、组织科技成果转让洽谈活动。
5. 举行闭幕式,省竞赛组委会办公室公布获奖名次,对获奖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